計畫依據
九十六-高中優質化輔助方案校際合作學習暨績效檢核機制實施計劃
96學年度高中優質化輔助方案校際合作學習暨績效檢核機制實施計畫
一、依據:
(一) 教育部96年5月2日台中字第0960065564號頒定之「高中優質化輔助方案」。
(二)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96學年度高中優質化經營策略專業研習營決議事項辦理。
二、目的:
(一)落實高中優質化輔助方案。
(二)建構各高中互相交流合作學習機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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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做為各校擬定97學年度學校經營計畫經費運用之依據
96學年度高中優質化輔助方案校際合作學習暨績效檢核機制實施計畫
一、依據:
(一) 教育部96年5月2日台中字第0960065564號頒定之「高中優質化輔助方案」。
(二)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96學年度高中優質化經營策略專業研習營決議事項辦理。
二、目的:
(一)落實高中優質化輔助方案。
(二)建構各高中互相交流合作學習機制。
我國自民國57年起實施九年義務教育迄今近四十年,62至70學年為配合經建技術人力之需求,逐年調整減少高中學生而增加高職學生,致高中學生數呈減少趨勢;